第110回

竹子米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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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次的药比上次的多,不白给,报酬是他每次前往异界的收获之一。

    随便他挑两样给她,别重复就行。

    看到这次的药比上次多了几样,屠青云和白水新乐开了怀。动辄就喝再生药,他们也心疼。这次正想劝她炼一些别的药补充能量,没想到双方不谋而合。

    至于她说的报酬随便他给,听听就好,如若给她的报酬毫无价值,只怕双方的合作会即刻终止。

    “另外,我用新的材料炼了一批再生药,不知效果跟以前是否一样。我找不到合适的人选试药,就麻烦你们了。”说罢,桑月将那新药挥入光幕。

    一同挥过去的还有变形药和解药,若能用传说中的留影石记录试药前后的情况就更好了。

    但这太冒险了,量力而为吧,不用勉强。

    反正,这些药如果效果好,得益的也不仅仅是她,对屠夫哥俩更加有利,有效的药剂能为他们在异界窃取一线生机。

    所以,她的药好不好用,他俩更紧张。

    交易的事谈妥了,屠青云接下来的邀请让桑月愣了:

    “组队去异界?”

    “不错。”屠青云颔首道,“之前我没有防身的药,只敢一人犯险。去的地方离修士的群体很远,所接触到的方方面面极其有限……”

    就那炼气法诀,都是从普通人的口口相传中听来的。

    凭着自己的理解,在异界觅一隅之地偷偷修炼。因为地球的灵气稀散,他又不懂聚灵阵法,在异界修行最合适,待小有所成才敢逐步踏出凡人的舒适区。

    这样的日子他已经过了五年,每年去一次。

    因为受伤归来要养很久,打开异界通道亦耗费他不少修为,不敢去得太密。他对异界已有一定的了解,只要避着点不去觊觎修士的宝物,基本上很安全。

    这次归来前,他只身前往一处秘林寻宝,里边的异宝和修士之间的尔虞我诈让他大开眼界。

    不过,那些地方唯有修士敢去,普通人去等于给妖物送菜。

    “阿水想看看那边的世界,我打算带他到凡人集居的墟市中心逛逛。如果你们也想去,倒是可以组队去一般的密林碰碰运气,或许能挖到宝贝也不一定。”

    有普通人随行,去秘林太冒险了。

    除非只有他和她一同去,以她凝造灵光镜的修为来判断,其修为应该在炼气小修之上。

    但据他观察,她的修为仍在炼气期。

    魔法学徒与炼气小修的区别,他暂时区分不出来。毋庸置疑的是,她的魔力确实比炼气小修高多了。在异界,炼气小修造不出灵光镜,沟通只能用道具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,她的修为目前比他高。有她同行,即便是秘境也去得,但不能带白水新。

    秘境比秘林惊险多了,宝贝、机遇多不胜数。

    相对地,危险系数亦高。

    “我就不去了,我怕死。”桑月摇头,“我现在有钱有时间有法器,余生大把时间慢慢琢磨修炼,没必要到异界去冒险。至于阿兰去不去,你们自己问她。”

    阿兰是她听仆人组对兰秋晨的简称,听得多了,觉得比阿晨顺耳,便随了大众。

    毕竟对方也唤她阿桑,皆以姓为名。但,她认为兰秋晨不会去,这妞比她更怕死。

    如果白水新也去,看在水晶球的份上,桑月额外多给哥俩几瓶药,包括再生药。这玩意能保命,她看得出白水新是个普通人,为免他拖后腿,有备无患。

    见她拒绝,哥俩亦不强求,就这样断开联系,然后打电话给兰秋晨。

    正如桑月所料,兰姑娘一听组队打怪几个字立马知道白水新的意思,忙不迭地摇头:

    “不去不去,那些地方太可怕,我还是待在家里安全。”

    本来,店里惹上官司让她特别闹心,但跟屠夫哥俩要去异界面临的困境一对比,即刻让她觉得这点麻烦不值一提。

    “哎,知足常乐啊,不要做无谓的冒险。”兰秋晨好心劝告白水新凡事适可而止。

    毕竟屠夫去的地方是异界,是修真界。在那里,普通人的性命和蝼蚁的命没有区别。好好活着不好么?屠夫以前去异界是为了帮养父母赚钱还债和治病。

    如今,白父的病痊愈了,白家的债务也早已还清。

    前阵子屠夫还用异界的宝贝赚了一大笔钱,给白家重新买了大别墅,足够一大家子后半生的挥霍,何必再去冒险?

    “阿水哥哥,你别忘了,你家就你一个独子。”大家联络过几次,兰秋晨看在那点交情的份上提醒对方,“真要冒险,你或者屠夫好歹给家里留个后再去。”

    “唉,”听到子嗣的问题,白水新很是无奈,“你以为我不想结婚吗?找不到孩子的妈我也没辙啊!万一这辈子婚姻无望,在地球浪费光阴我岂不是很亏?”

    去异界冒险要趁早,等年纪大就跑不动了。

    “哎,那你们去吧,祝你们出行顺利啊。”人各有志,兰秋晨放弃劝说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挂了电话,白水新无奈地看着屠青云,“怎么办?弯弯不去,那我也不去了。”

    懂魔法的小天后才是哥俩邀请的目标,兰秋晨作为她的助理,若能劝她去便再好不过了。可惜,这俩姑娘都一副德性,怕死,果然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。

    “对我这么没信心?”屠青云把几款药剂分类装好,然后收入纳戒。

    “我是怕给你拖后腿。”其实他很想去。

    “你现在没修为当然会,如果你开始修炼就能助我一臂之力了。”

    这就是他想带阿水去异界的原因,阿水在这边没有法宝协助,修习炼气诀两年了,体内一点气都没有。不如到那边试试,虽然年纪大了些,有心不怕迟。

    正如阿兰说的,两人如今有钱有时间,还有法宝打开的异界通道,不去尝试另一种活法更可惜。

    子嗣的问题他也替阿水考虑过了,若有危险,他尽量确保对方安全归来。等他成家生子再去是不可能的,阿水是个死肥宅,最爱吃和编码,不讨女生欢心。

    与其浪费光阴,不如随他到异界开阔眼界,或许另有机缘也不一定。

    不过,小天后拒绝去异界倒是出乎他的意料,他一直以为有本事的人渴望机缘。修真界是本土年轻人梦寐以求的地方,是求道之人追寻长生秘法的仙境。

    她居然拒绝,想必那件助她修行的法器比修真界更有价值。那她的运气可真好,当然,自己的也不差。

    因为无论如何,他更热衷到一个完全陌生的界域探险的生活。